关于公布2019年度江苏高校共青团思想政治引领工作专项研究课题立项结果的通知
2020-01-21 15:46:00

  各设区市团委,各高校: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有效提升高校共青团思想引领工作水平,团省委、省教育厅依托江苏省学校共青团研究中心开展了2019年度江苏高校共青团思想政治引领工作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经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结果公示,2019年度江苏高校共青团思想政治引领工作专项研究课题对5项战略课题、9项重点课题、40项一般课题及123项立项课题(无经费资助)予以立项(名单见附件),各类课题研究周期均为一年。

  现就2019年度江苏高校共青团思想政治引领工作专项研究课题立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战略课题、重点课题及一般课题研究进展评估。2020年团省委、省教育厅将会同研究中心适时组织开展战略课题、重点课题及一般课题的研究进展评估,对各课题研究进展情况进行评议,给出具体意见(届时将发布具体通知)。

  2. 研究课题结项。2020年12月底前将组织开展课题结项答辩,各项目组须填写结项报告书,并按要求报送项目研究成果,并就是否达成预期成果进行详细说明(届时将发布具体通知)。团省委、省教育厅将会同研究中心组织结项答辩会,战略课题、重点课题及一般课题须参加现场答辩,就课题进展、成果、应用等进行详细说明,答辩专家组将给出答辩审核意见。立项课题提交相关评审材料,不参加现场答辩。

  3. 课题延期。对于因故无法按期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项目组须在结项答辩前联系研究中心,就课题延期原因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经团省委、省教育厅及研究中心审议通过,可予以延期。在结项答辩中,评审结果为“不予结项,建议延期”的项目须填写延期申请表(届时将发布具体通知),并继续开展课题研究。课题延期不超过半年。延期结束后,所有延期项目均须按结项答辩要求提交结项报告书及相关研究成果,并进行结项答辩。

  4. 课题终止。对于确有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开展课题研究的项目,项目组须在结项答辩前联系研究中心,就课题终止原因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经团省委、省教育厅及研究中心审议通过,可予以终止。申请延期项目,经延期后答辩仍未通过的,将予以终止。战略课题、重点课题及一般课题原则上不允许终止。

  请各有关单位指导督促课题组按计划、高质量地完成课题研究任务。请课题负责人接到立项批准通知后,按照课题申报计划和研究中心要求积极开展研究工作。

  未尽事宜由江苏省学校共青团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联 系 人:唐志文、贺浩旗

  联系电话:025-52119010

  联系邮箱:jsxxgqtgz@163.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艺术中心A206b

  邮政编码:211100

  附件:2019年度江苏高校共青团思想政治引领工作专项研究课题立项结果

  共青团江苏省委 江苏省教育厅

  2020年1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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