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报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名单的公示
2023-03-09 09:36:00

  根据《共青团中央评比表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按照团中央《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团省委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讨论,根据团中央分配名额和相关行业团指委推荐情况,拟推报以下集体与个人为建议表彰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15日。如对拟推报集体与个人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共青团江苏省委实名反馈。

  联系电话:025—83393575

  电子邮箱:3393575@163.com

  

    附件:拟推荐全国“两红”“两优”集体与个人名单

  共青团江苏省委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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